第113章
   
         
   
   
     方初月视线落在了面前颜色较深的竹子上,从直挺的竹身一路往下,根部四周的土壤湿润松散,竹鞭微微突起,一些结节裸露在表面清晰可见。
  秋末冬初,正是毛竹长出冬笋的时候。
  冬笋尚未出土,笋质鲜嫩爽口。挖起来也麻烦些,需要顺着竹鞭两侧找。
  方初月很快瞧中一处合适的地方,他先用镐头将周围的土壤敲散拔开,鳞状、呈现浅黄色的笋衣出现在眼前。
  用力一掰,清脆的“啵”一声传入耳中,冬笋被整个拔起来。
  这根毛竹年岁得有个三到五年,长出来的冬笋又多又大。
  他接着又在附近挖了好几根,才辗转其他竹子下。
  方才找了许久才挖了两根葛根,且长得还不大,方初月不免有些气馁。如今还有好些冬笋,晚上用来凉拌或者炒腊肉都是极好的。
  方初月将冬笋转移到背篓里,抬头透过斑驳层叠的树洞。
  天色不早了,该回去了。
  竹林梭梭响,一只肥硕的竹鼠从竹林中逃窜而出,径直往他这边跑。
  “别跑。”一声呵斥从不远处传来。
  方初月停下脚步,看了过去。
  追着竹鼠跑的,正是早上在门口见到的沈哥儿。
  俩人面面相觑,竹鼠呲溜一下消失在竹林中,方初月朝沈哥儿点了点头,问道:“这竹鼠是你从那边看到的吗?”
  沈哥儿呐呐说是。
  竹林幽静,仿佛掉了根针都听得见。
  半晌后,沈哥儿憋出一句:“婶娘带我过来挖笋,她们在另一头,我正好看到有竹鼠钻出来……”
  “这样啊。”方初月本想离开,但他想到那只如兔子般肥硕的竹鼠,提议道,“这附近有竹鼠洞,我们找一找,把它抓出来?不过,这竹鼠洞不好找啊。”
  沈哥儿又点头。
  俩人在竹鼠消失的四周细细找寻,不断用棍子扒拉地上的竹叶,“在这里!”沈哥儿指着那个洞穴说道。
  “你好厉害,这么快就找到了。”方初月走过去,感叹了一句。
  仔细听还能听见里头吱吱和不断刨土的声音。
  方初月又说:“这个洞穴好像只是临时的。”
  因着往年他总是喜欢在春季卖腌笃鲜,冬季卖冬笋,竹鼠年年都见不少,然而见到不等于能抓到。
  这竹鼠打洞逃窜的速度极其快,且竹林遍布了许多竹鼠洞,一旦转进洞穴里十有八九就抓不到了。
  他抓到竹鼠的次数还真不多。
  沈哥儿脸颊泛红,抿着嘴悄悄看了他一眼,笑了说:“没有,这、这不难的,你寻着一个细竹子找。”
  方初月有些诧异,就这么水灵灵地告诉他了?
  沈哥儿说:“我去找干竹叶,生个火把它熏出来。”地面上的干竹叶被雨水打湿,压根生不了火。
  “我背篓里有火把和干艾草,我去拿。”方初月跑去背篓里拿,又跑回来。
  俩人有些陌生,干起活来倒是合拍。他们很快将干艾草点燃,塞进洞口里,
  将草帽折起往里头扇风。
  烟一熏,洞穴里竹鼠的吱吱声越发刺耳。
  方初月右手捡了一块石头,沈哥儿则拿着背篓准备等竹鼠出来就扣上去。
  竹鼠暴躁了好一阵,声音渐行渐近,手里的石头被攥紧,一见那灰色的圆脑袋从洞口探出来。
  方初月瞅准机会,直接运转灵气,将灵力附在石头表面,手腕一用劲儿,石头“嗖”一下,破开了空气,精准地将竹鼠砸晕在洞口处。
  一半的身子还在洞穴里边。
  沈哥儿拿着背篓准备扣上去的手停住,张着嘴巴扭头看,好厉害啊!
  方初月神色淡淡,随地扯了一根藤蔓将竹鼠捆起来,递过去说:“给你。”
  “乔夫郎,”沈哥儿摆手道:“这是你打的,我不要。”
  方初月手一顿,“唤我方哥儿,月哥儿都可以。”
  估摸着是本村人的缘故,村子里见着他了多是喊方哥儿的更多,熟络一些的叔伯婶子则会喊他月哥儿。
  这是他头一回听人喊他乔夫郎,方初月只觉得哪里怪怪的。
  沈哥儿有些尴尬地点着头。
  “本就是你发现的,肯定有你一半。”
  方初月说完,又提议道:“不若这样,肉归你,皮毛归我,或者肉归我,皮毛归你。”
  方初月倾向于要皮毛,这竹鼠长得跟兔子一般大,竹鼠毛柔软,硝制后做成围脖或者坎肩正好。
  沈哥儿想了下,冬天快来了,他压根没有什么御寒的衣裳可以过冬,拿皮毛回去做个坎肩勉强够用。
  “我选竹鼠肉吧。”沈哥儿做下决定,肉能一家人一块吃。
  衣裳的话,到时候塞下稻草柳絮进去,也一样能御寒。
  “好,那就这么分了。”方初月拿着竹鼠,“等出去了我再把皮剥下来?”
  沈哥儿自然没有不应的,这里离深山有段距离,但难保没有其他东西。
  说定后,沈哥儿准备回去找马二婶,脚步一迈,就踩到一团东西。
  “啊——”直接摔在了地上。
  “你没事吧?”方初月问道,看过去,才发现沈哥儿踩到的竟然是一条蛇。
  方初月脚尖移动,准备弃人不顾。
  犯不着为了一个不熟悉的哥儿冒险。
  下一刻,浅眠被惊扰的蛇显然有了动静。
  头抬起来了!
  “啊!”方初月方寸大乱。
  算了。
  他猛然将灵力打出去,一边扯住沈哥儿衣领,将人整个提溜起来往后边跑去。
  “呼……”耳边风声瑟瑟。
  跑出去很远,方初月往后一看,发现后头什么都没有,他立马松开手。
  沈哥儿坐在地上,猛地咳嗽出来,“咳——”
  被命运扼住的喉咙总算有了呼吸的机会。
  方初月表情有些尴尬,连带着脸颊和脖颈泛起红色:“抱歉啊。”
  “是我、我咳咳……该多谢你。”沈哥儿不是那般不知好歹的人,他边道谢边说,“只是如今,我没、没什么可以……报答你的。”
  方初月摆手:“不用谢。”
  沈哥儿抬头,看见方初月手里逃跑都还没丢下的竹鼠,他说:“那这竹鼠我不要了。”
  方初月嘴角一僵,“真没事,竹鼠说好那样分就那样分,救你不过是我顺手而为。”
  救命之恩绝对不能拿着竹鼠肉抵消的。
  绝对。
  倒是没再说什么不用谢之类的话。
  沈哥儿听了他这话,愈发感动起来,双眼湿润地看着他,“月哥儿,你人真好。”
  方初月返回去将背篓拿上,听到这话,有些想笑。
  他人好?
  “我准备回去了,你呢?”方初月问,“要不要送你去马婶子那?”
  沈哥儿顿时热泪盈眶,用力点头。
  “走吧。”
  俩人往另一边走去,沈哥儿再次重复道:“你人真好,之前是我误会你了。”
  啊?
  方初月皱眉,道:“今天早上是我俩头一回见面吧?”
  看着沈哥儿的眉眼打量起来,确实没见过啊。
  “确是如此,只是……”沈哥儿又道,“赵林你认识吗?”
  三月中旬的时候,他们族里一位一直老大难的大龄光棍终于娶了一位夫郎进门,那人就是赵林。
  “认识。”
  方初月咬着牙,最后憋出了两字来。
  赵林这个名字,就算化成灰,方初月都不会记错。
  若不是他给乔岳下迷药,害得他们被人拦在屋子里……
  赵家人赔礼道歉时说是赵夫郎这个做小爹拿的主意,其实真正拿主意的是赵林。
  这事瞒得住别人,瞒不住赵家人。也不知道是赵家的谁给传了出去。
  等传到他耳中的时候,赵林已经出嫁了。
  再加上当时赵家人已经上门道歉了,他们再抓着此事不放就显得很难看了。
  方初月捏紧拳头,对于赵林这个人还是厌恶得不行。
  若是一开始知道沈哥儿与赵林有渊源,他根本不会开口与这人搭话。
  沈哥儿看他脸黑黑的,生怕方初月会误会,连忙解释,“我不喜欢他的。”
  赵林嫁给了沈强后过了几日好日子,从某一日开始,沈强就开始对着赵林拳打脚踢。
  那会儿他爹娘还在,见了有些于心不忍,还去拦了几回,把他带回家里上药。
  自那以后赵林就时常到他们家来,整日和他以兄弟相称。
  沈家一直一脉单传,到了他爹这辈,更是只他一个哥儿。沈哥儿头一回有哥哥,新鲜得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