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8章

  “专心!”宋雁归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,嘴里叼着个果子含糊道:“呼吸的节奏乱了,这样下去你到天黑都跑不完一圈。”
  她在说什么鬼话?!前两天还只是跑半圈,这才几天,就变成了绕着保定城……跑一圈?!
  林仙儿怀疑宋雁归根本没想教她摄心术,不过是为了故意折腾她!
  她怎么就信了这人的邪呢……以为自己拿捏住了对方,到头来却是自己任人拿捏。
  她停下了脚步,大口喘着气,反身质问道:
  “你根本没打算教我摄心术吧?”
  “天下武功,哪个又是有捷径可以速成的呢?”宋雁归负手笑着悠悠晃到她身后:“打好基础,才能一通百通。”
  “你的意思是我还得谢谢你?”林仙儿讥诮一笑,丝毫不介意把自己最刻薄的一面暴露在对方面前。
  “那倒不必。”宋雁归哈哈大笑,继而敛容淡声道:“是你主动说要学的,我可没逼你。再说了……”
  “你现在想跑也跑不掉嘛。”她呲牙笑眯眯开口,完全不管林仙儿听了这话面孔一瞬如何狰狞。
  宋雁归!神经病!疯子!她和她不共戴天!
  等每日被要求做完一整套的操练,腰酸背疼地倒在榻上一睡不醒,林仙儿的梦里都回荡着宋雁归“不跑完的话,杀掉你哦”的威胁。
  事实上宋雁归并没说过这句话,但不妨碍林仙儿脑补。
  明明一路上想的都是如何报复回来,可身体的疲惫彻底压垮了她,甚至还没回到房间她整个人就累晕了过去,最后还是宋雁归把人拎回屋的。
  每天跟着雁归大侠强身健体,累到瘫痪就没精力惦记别的事了。
  “留着她做什么?”屋门口,荆无命抱着剑,冷不丁开口问道。
  “你没走?”宋雁归纳罕地眨了眨眼。
  荆无命目光微动,灰色的眼睛如果会说话,那情绪大概是无语。
  她当时说,他可以选择离开,也可以选择留下,留下她可以教他武功,他也有机会见到真正的小李飞刀。
  最后半句是李寻欢自己答应的。
  荆无命选择了后者。
  不仅是因为对小李飞刀的执念,还有当时内心不可错认的,燃烧的战意。
  他不知这战意从何而来。但就像那个人想赢李寻欢一样,他突然发现,自己也想赢阿飞。
  只不过留下也不是白吃白住的,宋雁归每天给他安排了活计。“按你的要求,我今天去城外帮几户人家修了屋顶。这是工钱。”
  宋雁归默了默,她没想到他,或者说他背后之人,对李兄……准确地说是对李兄的绝技执念这么深。
  “我给你的是选择,不是承诺。”
  “我知道。”
  “即使一无所获也不后悔?”
  “不后悔。”
  “好吧。”
  宋雁归轻轻笑了起来,她看了眼在庭院里对月练剑的阿飞,目光转柔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然后她收回目光,垂眸看向几乎没有半点鲜活气的灰衣少年:
  “我还没回答你的问题。”她说:“我给她的是一个机会。我当年选择了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,但那样做其实后患无穷。”
  ……那你当初为什么那么做?
  “我那个时候没有时间了。”似乎看出了他沉默之下的困惑,她轻笑着解释,并不避讳:“我那时候快死了。”
  荆无命闻言微微一怔。
  “哈哈,让你失望了,本人命不该绝啊。”她忽而挠头笑了起来。
  ……是祸害遗千年才对。
  “你觉得林仙儿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  荆无命冷冷看了她一眼,他不想回答这么无聊的问题。但是如果不回答……他隐隐有一种预感,宋雁归会烦到他回答为止。
  “自私、淫/荡、狠毒、贪婪。”
  昨天宋雁归和林仙儿的对话他都在一旁听到了,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,明眼人都看得出。
  宋雁归闻言轻笑,没有反驳,也未认同,她只是平淡地陈述了一个他不知道的事实:
  “可她曾经为了救自己病重的父亲,也愿意舍身跳崖。”
  人性是如此复杂,看起来最无情无义的人,居然也曾对人有过情义。
  可如果她还是执迷不悟呢?
  “那我也算尽力了。”宋雁归耸了耸肩:“给她机会,又不是准备给她当娘。”
  “可如果她真的有朝一日学成了摄心术……”
  “那她也早就脱胎换骨,不是现在的她了。”宋雁归没多做解释,只神秘一笑。
  能掌握这门禁术的只有两种人。
  一种是资质上佳天赋卓绝之人,这样的人江湖中寥寥无几,王云梦、王怜花就属于此类。
  还有一种是心性纯粹无生恶念欲望之人,林仙儿的习武资质远非上佳,要学成此术,只有后一种可能。而后一种情况,一旦学成之后又生恶念,甚而会反噬己身前功尽弃。
  宋雁归倒希望她能学成。
  “至于你呢……”青衣人笑着顿了顿,径直拍了拍他的肩:“明天还有明天的事要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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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华灯初上,云来酒楼。
  楼里酒香氤氲,人来人往,食客的谈笑声此起彼伏。二楼临窗的雅座,一袭绯衣的男子懒洋洋地靠在椅背,修长的手指拈着酒杯,并不去看那些若有似无飘来的或打量或惊艳的目光,嘴角似笑非笑。
  酒楼的老板躬身上前对他说了些什么,他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,老板得了示意,将打包好的点心妥帖送至桌旁,随后屈身告退。
  有些人只是出现在那里,就能轻易攫取目光,成为人群中的焦点。
  李寻欢走进酒楼的时候,一抬眼就看到了王怜花。
  他微微一怔,上一回,也是在这里……只是上一回或许是巧合,这一回则不然。对方是特地出现在这里等他的。
  王怜花拎着点心拾阶而下,冲他微微颔首。
  “王兄怎会在此?”
  “受人之托。”王怜花慵懒地笑了笑,见李寻欢一脸释然,微微挑眉:“恭喜,心结已解。”
  李寻欢闻言又是一怔:他又是如何猜到……
  忽而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,绯衣灼灼的男子轻笑道:“有人托我带一句话给你,如果你再这幅半死不活的纠结样子,她不介意越俎代庖,替林姑娘出气。”
  领教一下小李飞刀什么的,不是说说而已。若不是因为遇到了荆无命等人,临时改变了主意,宋雁归本是打算亲自上阵的。
  用小李飞刀把小李探花扎成刺猬,想想就刺激。当然也只是想想,林诗音舍不得,宋雁归就绝不会叫她伤心。
  李寻欢赧然一笑,温和的眉眼间是淡淡的无奈,那个梦的确叫他恍惚了一段时日,陷于苦思不知如何与人言说,说是梦境太过匪夷所思,说是事实又羚羊挂角无迹可寻,只好自己排解。
  唯有一件事李寻欢确认,会发生这些改变,或许和宋雁归的出现脱不开关系。
  念头通达,似乎也只在一刹那。
  等天气回暖,他就带诗音和林舒回江南去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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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所以你当时是怎么一眼就看出来,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出了问题的呢?”
  一口点心一口茶,满足地半眯着眼睛,在伸手要拿下一块的时候被人制止:“当心积食。”
  她无辜地眨了眨眼,“哦”了一声,随意拍了拍手心的点心屑。
  冷不丁爪子被人捏在手里,用沾过水的帕子轻柔包裹住她的指尖,柔软的缎面摩挲着皮肤,一阵微痒的触感,他低垂着眼睫,仔仔细细地牵着她的手擦过一遍。
  做完这一切,他才慢条斯理地收了帕子,目光在昏黄摇曳的灯光里晦暗不明。
  该怎么告诉她?说他年少时最见不得别人幸福美满,因为那样只会更反衬得自己痛苦可笑,也因此总能很轻易发现那些所谓的幸福美满底下,藏着怎样的惊涛骇涌。
  “王怜花……”
  他轻“嗯”了一声抬眸,撞进她明晃晃坦荡赤忱的一双眼睛。
  这双眼睛,里面此刻盛满他的倒影。
  一种只有和她在一起时才会感受到的,酥酥麻麻的暖流,在血脉里缓缓流淌,奇异地抚平了心里的那些尖刺。
  如果知道二十七岁的自己会遇到宋雁归,他好像甚至可以原谅自己不被任何人期待的前二十年。
  被她全然接纳,仿佛将他心底最后一丝阴翳也照亮。只是注视,就足以叫他生出无限欢喜,心脏仿佛被温暖的阳光包裹着,微微蜷缩,柔软又滚烫,一下比一下快地,剧烈跳动。
  他曾经在相近的时节失去过她,如今他们又回到了这里。
  微凉的手指抚过她的脸颊,连呼吸也放轻,他深深望进她的眼底,嘴角微微上翘,雪天寒夜,多么不合时宜。
  他听到自己说:
  “宋雁归,嫁给我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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