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

  他张了张嘴,又悻悻地缩回墙角。
  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  有人崇拜他,信任他,韦伦很喜欢这种感觉。韦伦·琼斯,他从小就被所有人讨厌。
  因为他身上长出了鳞片。
  他出生在哥谭的,父母都是普通工人,家庭氛围说不上好还是不好,韦伦所有的记忆只剩下两人疲惫的脸。
  后来某一天,父母因为工厂事故去世了,他被送到了姑妈家。
  姑妈并不喜欢他,但韦伦的父母有一笔钱和房子留下来,所以为了这些姑妈还是得养着他。
  韦伦的灾难远不止于此,某一天,他发现他的身体开始出现了诡异的变化,他长出了鳞片。
  他吓坏了,他去找姑妈,但是姑妈也吓坏了,以为这小子得了什么性|病。
  后来去医院检查,好几个医生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毛病,直到后来姑妈狠了狠心,拿出一笔钱让韦伦去哥谭的大医院检查,韦伦这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极其罕见的返祖现象。
  对于小孩子来说,即使只是脸上有疤或者名字奇怪或是性格懦弱,都能成为他们集体霸凌的原因,更别提韦伦这种情况了。大人们看他的眼神也都充满恐惧和厌恶。
  后来韦伦早早就没再继续上学了,他的身体越变越奇怪,已经完全是条人形的鳄鱼了。他能找到的工作非常少,大多数时候只是穿得跟个阿拉伯人一样在各个工地间流窜。但是当人们发现他的不对劲时,他就只能离开再找新的工作。
  后来他终于找了个稳定些的职业——在马戏团表演。他需要和猛兽搏斗,虽然这份工作让他被人当作野兽,工资也很少,但至少能混口饭吃。
  而且马戏团里怪胎也很多,畸形儿、侏儒、天生就丑得吓人的小丑,韦伦混在他们中间,倒是没那么被人瞧不起了。
  结果后来他还是失去了马戏团的工作,因为那个马戏团经营状况越来越差,所以工作了五年的韦伦被一脚踹了。他终于决定回到哥谭,这座繁华的、罪恶的、纸醉金迷的大都市来找找机会。
  然而韦伦没想到,他记忆里哥谭虽然乱,但现在竟然乱成这样。他入城找工作第一天,就碰见了有人被追杀。那人像是个记者,头上流着血就朝他扑过来,他还没来得及尖叫,就被那个人往手里塞了相机和一支录音笔。
  “快跑!”那个人奄奄一息地说,“绝对不要让其他人得到这个!把它们给维姬·维尔!”
  韦伦稀里糊涂的,但当他看到一个满脸杀气的家伙逼近时,还是本能地拿着东西逃跑了。再后来就是他躲在下水道,遇见尼格玛这些事了。
  想来韦伦觉得自己一生实在称不上有什么精彩的地方,一直在躲着人,一直居无定所吃了上顿没下顿。没人需要他,没人喜欢他,他受过最大的追捧莫过于他在马戏团把老虎揍在地上的时候,那时候他才会得到掌声。
  然而那掌声,那些惊叹,是对于一条鳄鱼的,而不是作为“韦伦·琼斯”的这个人的。
  “尼格玛老弟,我确实不知道哥谭最高的楼是哪栋,他们或许也不知道,”韦伦看向那边在忙碌的流浪者们,“但是你知道吗,我能感觉到自己在这里是有用的,他们喜欢我,我也喜欢他们,我想留在这儿,真的。”
  “我是条鳄鱼,大城市只有下水道才会接受一条鳄鱼。”
  “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,你在外面见多识广,所以.....等我们找到办法甩掉那些杀|手,我会把相机和录音笔给你的。”韦伦说,他那双竖瞳很认真地看着尼格玛。
  一声枪响,韦伦的胸口前迸射出血花。尼格玛惊慌地看向四周,是狙击枪?!怎么会有人在这么阴暗的下水道里用狙击枪的?
  韦伦发出惨叫,即使他全身都有着鳞片,但他胸口却是薄弱之处。
  幸运的是,由于地下昏暗的光线,导致那枚子弹并未真正射中为韦伦的心脏,而是偏移了一些。韦伦发达的肌肉组织也保护他的要害器官。
  他怒吼着,所有流浪者都被那一声枪响吓得茫然无措,众人陷入了混乱之中。有的流浪者因为乱跑而被后续射来的子弹击中,隐藏在黑暗中的远不止一名狙击手。
  韦伦见状大怒,他想要扑上前去,把那些杀|手锤爆!他当即狂冲,用鳞片挡下部分子弹,子弹擦过他的鳞片溅射出火花,他一拳直接将离得最近的一名杀手揍飞出去,那人倒飞十余米没了动静。
  这条人形大鳄鱼发挥出了可怕的杀伤力,成年的男性在他手里简直是布娃娃,他怒吼着,将一人又一人捶进地里。但是随即剩余的杀手换上了更大口径的枪械,强力的射击贯穿了韦伦的鳞片,血液飞溅。
  尼格玛喊着韦伦,“别纠缠了,快跑!!他们是奔着你来的!你在这儿打只会牵连更多人!”韦伦这才理智回线,磨了磨牙但还是跟着尼格玛往远处跑。
  “我记得前方有个分流井,跑到那儿我们或许有机会甩开这些人。”尼格玛气喘吁吁,他的体力并不好,疾速的奔跑让他心脏哐哐直跳。
  韦伦见他脚步虚浮,一把把他抄起来,像拿个女士手包一样。他飞快地往前跑着,但受的伤还是让他发出了痛苦的声音。
  “快了快了,坚持一下,大鳄鱼,”尼格玛念叨道,“等把人甩掉再给你处理下伤口。”
  但是他突然摔倒在了地上,因为韦伦跌倒了,把他甩了出去。一道人影轻巧地落在地上,那是个戴着白底和红色眼眶的面具的女人,有着金色的麻花发辫。方才就是她从黑暗中杀出,将韦伦这个大个子以恐怖的力道踹倒在地。
  挣扎着站起身,韦伦冲向那个女人。但那女人只是掏出双枪,连续对准韦伦射击,同时迅速接近韦伦,在极近的距离来连续开枪,韦伦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嚎。
  从始至终,韦伦简直被这女人像斗牛一样操控着。尼格玛不懂格斗,但他也能意识到韦伦绝不是此人的对手。
  正当他心急如焚时,黑暗中更多的杀|手包围了过来。
  “我x,我们要死了。”尼格玛语气出乎意料地平静,或者说,他已经麻了。
  他当然不甘心,好不容易有了机会,他会出人头地,会成为哥谭的名人,会得到托马斯韦恩的器重,他……他想要活下去。
  韦伦怒吼着,想要做最后一搏。但他已经受了伤,简直连站都站不稳了。他被那名金发女人踩在污水里,意识渐渐模糊。
  这一刻,韦伦想到的只有,他还没吃到烤鸡呢。
  杀|手们对准二人举起了枪。
  但是下一刻,他们却开始慌乱。对准尼格玛的杀手纷纷倒下,正当尼格玛诧异地向远处漆黑一片的地方观望时。
  黑暗中,一只枭形飞镖疾射而来。那只灰色的怪物在黑暗中浮现,下水管道昏暗的应急灯光照射在他身上,让他像是人濒死的幻觉。
  -----------------------
  作者有话说:有奖竞猜之谜语人那个谜语的谜底是什么
  解释一下那个谜语的意思是fool,中间空空,但full。猜中的奖励谜语人奖杯一个。
  第26章
  那只灰色的怪物就那么出现在黑暗之中, 像是某种恐怖游戏的关底BOSS,和他相比,那些黑衣杀|手甚至都算得上“平常”了。
  那枚枭形飞镖突兀出现, 狠厉地划向金发女人,金发女人当即侧身躲避,却还是被削去了几缕发丝。
  “啧,”金发女人不满地咋舌,她没再管倒在地上的韦伦, 而是看向夜枭。
  “听说最近哥谭出了两个都市传说,蝙蝠侠我还没见过,没想到倒是先见到了据说更少见的夜枭。”她语气饶有兴致。
  “维克女士,近期在欧洲崭露头角的雇佣兵,你不该到哥谭来。”夜枭冰冷的声音幽幽传来。
  “哦, 是吗?我可没听说哥谭有什么雇佣兵不能进的规矩。”维克女士发出笑声。
  她举枪便对着夜枭射击,但夜枭速度极快, 如同魅影般闪身欺近维克女士。维克女士来不及换弹夹, 所以干脆将枪一甩, 反手极快抽出一柄武士刀。甩出的枪还未落地, 那柄武士刀已经被疾速斩出。
  刀刃劈开空气, 如同闪电乍亮, 夜枭跃起腾身, 躲过刀锋的同时掷出夜枭镖逼得维克女士不得不格挡。随后他趁机拉近, 直接抓向维克女士的手臂, 迫使她的刀脱手。然后两人开始贴身搏斗。
  双方都是技术过人的格斗高手,一时间两人数次交锋。
  尼格玛眼花缭乱,他人生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人类可以做到这样的动作,对了, 夜枭是人吗?
  但夜枭比维克女士各方面都要强出一截,很快维克女士就一个失误,被夜枭狠狠踹中,直接倒飞出去。
  维克女士在地上咳嗽着,咳出血来,她意识到自己不是这个猫头鹰怪人的对手,当即决定撤退。
  她掷出烟雾弹掩盖身形,在烟雾遮掩下迅速离开。
  烟雾其实对夜枭影响极其有限,他才是玩弄烟雾的好手,然而夜枭并没有追上去,他只是静静停在原地,随后诡异地头转动,看向尼格玛。

上一章目录+书签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