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

  
  攻打至高天那日,月凤栖没有告诉秦观。
  他对所谓的赌约,只是一时兴起,并不觉得秦观真会杀了他们其中一个。他了解秦观,不知天高地厚的一个小东西,虽然看起来有些大胆,但秦观要他们的命做什么呢?
  “如果你愿意爱我,现在从胸口开一个血淋淋的洞,把你的心挖给我,我就更高兴了!”这样的话怎么听都像是残忍的玩笑和气话,秦观要他的心,做什么呢?
  “我会的。”月凤栖当时这么回答,但并没有做好赴死的觉悟。
  直到——
  他终于登上云渺峰,推开宫门时,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,激起了一阵鸡皮疙瘩。
  月凤栖下意识低头看向自己的掌心,原本积累的蛾毒已经从指尖的一个小点,漫延成了一条长长的黑线,直通他的心脉,而如今那道线看起来却淡了许多。
  难道?!
  像是急于确认什么似的,他急促而凌乱地迈开步伐,几乎是踉跄着向玉虚殿深处奔去,却在半路长廊中发现了谢华已经冷透的尸体。
  谢华的脸容已失去了生前的所有色彩,只剩下死寂与苍白,双眼紧闭,仿佛是在沉睡,却又永远无法醒来,胸口空荡荡的血洞异常刺眼。
  看起来是几个时辰之前的事,会是谁做的……难道……真的是秦观所为?
  下一秒,月凤栖看清了谢华脸上凝结着的,已经完全冷白的笑意,仿佛在以胜利者的姿态,对他发出无声地嘲笑。
  即便谢华已经生了道心裂痕,即便谢华的无情杀道根基已经破碎,但他仍是剑尊,他的剑法,仍是天下第一,没有人可以这般轻易地杀了他,这分明是谢华蓄意为之的坦然赴死。
  唯有秦观,能让谢华临死前露出如此神情。秦观是挑起一切情绪的源头,也是毁灭一切情感的原首。
  是的,他的观观来过。
  可是此刻,他的观观又逃去哪里了呢?
  长廊两侧,湘妃竹随风轻轻摇曳,竹身上的斑痕宛如斑驳的泪痕,肆意而凌乱地洒落。在这片静谧之地,除了谢华那冰冷的身躯,四周再无其他活人的气息。
  月凤栖的拳头紧紧攥住,指甲深深嵌入掌心,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。他的脑海中一片混乱,思绪如同被狂风卷起的落叶,四处飘散,无法凝聚。
  他终于意识到,他,彻底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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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作者有话说:月凤栖(坦然):如你所见,我是个痴*汉。
  谢华(微笑):对,他是,与吾无关。
  第84章
  鄢京,许久未打胜仗。
  垣国人好武,善战,国强兵壮。
  然而自垣太宗龙驭上宾之后,新帝垣玺继位,以雷霆之风整治朝廷贪腐乱象,内斗日益激烈,新旧权利更迭频繁。倒是许久不曾出兵了。
  是以,此次龙门关大捷,大振民心,上至新帝下至平民,皆是一片欢腾。
  “怎么,今儿个又不高兴?”
  陆飞霖整个人陷进鼠貂皮的交椅里,一只手捧着当下最时新的银烧蓝双联鼻烟壶,似贴非贴地轻嗅了一口,享受着鼻烟停在鼻腔中的舒适感,视线却胶在窗边的一个少年身影上。
  少年不喜阳光,人懒懒躲在斑驳的阴影里,目光透过窗柩的缝隙看着楼下行色匆匆的路人。
  他的声音细若游丝,软绵绵的,仿佛连一点力气都提不起来,还夹杂着一丝稚嫩可爱的鼻音。
  “如今陛下对先帝旧臣的整治愈发严厉,那些平日里对我们多有照拂的叔叔伯伯们,一个两个都下大狱了,谁知哪一天会轮到我们头上。”
  陆飞霖一听便忍不住笑起来,差点把鼻烟吸进喉咙,呛到自己:
  “咳……好观观,这话要是旁人说的,我也就跟着伤春悲秋附和两句罢了。偏偏是你,你二叔可是秦钦。”
  “别提他!”
  秦观原本懒洋洋地语调忽然收紧,回头瞪了陆飞霖一眼:“他在龙门关待了两年,音信全无,恐怕心里早就想把我这个没爹没娘的混蛋侄子给撇了。”
  陆飞霖知道他脾气大,这么多年也哄惯了,仍旧是笑眯眯地道:
  “怎么会,之前秦二叔不是才托人给你带回来一匹玉兰白龙驹么。你当时喜欢得不行,还请了兄弟几个去醉月楼大宴三天,这才多久,就忘得一干二净了?”
  秦观鼻尖轻哼了一声,声音到底软了下来:“一点小恩小惠就想收买人心,我才不认账。”
  陆飞霖笑道:“对,都怪秦二叔不好,等回头看他从外头还给你带了什么宝贝没。要是没有,咱们就当着他的面去衡园喝酒,好好气气他。”
  衡园,乃是鄢京城中最为繁华的风月之地。
  从前秦钦在鄢京的时候,秦观无论如何在外面惹祸,对方都视而不见,不仅没对他说过一句重话,还总是替他悄无声息地收拾好烂摊子。
  唯有衡园,秦钦三叮四嘱,再三严明,绝不允许他踏入半步。
  秦观心中明镜似的,他自幼便生得比旁人好些,即便不是恭维,发自肺腑之言的溢美之词这些年也听了太多,耳朵早就腻烦得生茧了。
  要是进了衡园,还真不知道谁是恩客,谁才是服侍人的那个。
  就因为这张就过分漂亮的脸蛋,几乎所有人见到他的第一面,就已经认定了他将来是坤泽。
  秦观心里并不高兴。
  他父亲是骁勇善战的乾元,他二叔也是乾元,他们家乃是世代忠烈的国公府。没道理到他这一辈,就成了只能以色侍人,只能宅在家中管理内务的坤泽。
  秦观小时候最讨厌被拘在家里,他不喜欢被当成美丽脆弱的坤泽小心翼翼地对待,更不喜欢旁人盯着起他的脸瞧。
  随着年岁增长,秦观愈发活泼好动,对武器与兵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这才让秦钦对他的管束稍有放松。至少不再干涉他结交朋友,顶多只是淡淡问一句他去了哪里。
  他的第一性征是男人。
  第二性征暂时还未分化,要等到十八岁时才能揭晓。秦观今年已经十七,距离生辰那天还有两个月不到,说不焦虑是假的。
  如今虽然战事告捷,可山高路远的,秦钦从龙门关回到鄢京至少还要三个月。这时候费尽心思差人给他送来一匹极品宝马,秦观嘴上不饶人,心里却很是受用。
  哪里有坤泽喜欢骑马的,到底还是二叔明白他的心思,知道他一心想分化成乾元,日日勤练马术,将来好跟着他们随军打仗。
  男人么,就该干点男人该干的事,建功立业才是真本事。这不比留在鄢京天天插科打诨、逗狗玩鸟有意思?
  天天守着祖上世袭下来的国公爵位有什么好,得自己亲手打出来的才热乎带劲呢,就像他二叔一样。
  「正一品骠骑大将军,赐号“忠勇神武龙骧”将军,加封嗣王爵位。」
  听听这名头,多长,多威风。
  比什么“秦钦的侄子”这种称谓听起来舒服多了。
  是的,秦观在外面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。
  旁人只知道他姓秦,是秦国公府里除他二叔外唯一的独苗。至于叫秦什么,大多不清楚,顶多再在后面加三个字,秦小霸王。
  秦观站起身,对陆飞霖道:“去衡园便算了。我看今儿个太阳实在好,不如去苑马寺,把琼琚拉出来,好好同齐泽、路秉承他们几个养的赛马放在一起比一比,看哪个跑得更快更厉害。”
  琼琚,是他给那匹马取的名字。
  出自“风渐寒同云密布,雪乱舞满地琼琚”,秦钦送给他的玉兰白龙驹通身浑白,一点杂色没有,正应了诗中的雪景。
  秦观想起一出便是一出,撂了话,穿起旁边的黑白皮氅,随手一系就往外走。
  这件氅衣底色雪白,上头星星点点的黑色绒毛柔顺垂下,远看宛如孔雀开屏的尾巴,十分漂亮,是从前秦钦去西北苔原野猎带回来的老物件。并非寻常的狐皮或貂绒,而是用无数块银鼠皮毛缝成的。
  银鼠跑得快,个头又小,身体通白,只有尾巴掐指那么一点是黑的。
  弓箭和矛叉都很难捕捉,得用八牛弩,射程又远打得又快,就是十分耗力。要想做件宽松暖和的氅衣,至少得用四五十块皮子,也就秦钦愿意花心思做这些小东西哄他开心。
  秦观已经穿了三四年,仍旧溜光水滑的和新衣裳一样,十分保暖。
  年前的时候,秦钦说他长高了,今年该给他添置一身新的银鼠裘,秦观听了很不乐意。
  倒不是心疼秦钦累着,秦观只是担心秦钦一走,没个十天半个月回不来,这偌大的秦国府就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了。
  秦钦很忙,总是能找到一万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在秦国府,不在鄢京。
  带兵打仗,考察民生,回老家祭祖,皇家围猎,与友人去穷山僻壤的地方采风野猎……都是个顶个的好借口。
  秦观感觉自己浑浑噩噩活了十七年,总共就做了两件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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