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

  强哥没听到宁亦的反驳,就认为人是默认同意了的,他没把门关上,要不要听的权利全在宁亦,他可以走,也可以留。他只是要说一段简短的故事,不那么圆满的故事:“从前有个小男孩小时候不爱读书,十七八岁就辍学和人去干收高利贷勾当,每天浑浑噩噩,二十岁的时候遇见了一个漂亮的姑娘,姑娘当时啊在被人威胁,男生冲上去就英雄救美,然后脸就破了相。”
  说到这,强哥笑了一下,真心实意的轻松,“破了相,男生还挺高兴的。”
  “姑娘很愧疚,她是个大学生,天天请假照顾男生,一来二去,两个人就喜欢上了,女生觉得放高利贷危险,就让男生去干正经工作,男生没什么学历,就去了工地,反正我力气大,干这个也挺合适的。”
  “然后,就不太好了。”
  强哥眼里有了点泪,眨巴眨巴又逐渐消失在了眼眶里,平静道:“姑娘生了病,很重的病,她的亲人都不要她了,男生把姑娘接回了家,某天晚上,男生告诉姑娘,其实还能治治的,要送人去医院。姑娘说,我们没钱。”
  “其实是有钱的,我把房子卖了,玲霜问我哪里来的,我就这样告诉她的。”
  “玲霜很生气,说我傻,我那里傻了,我和玲霜算了一笔账,我说房子是我花六十多万买下来了,现在卖了房子我有一百万,我多了四十万,是我赚了。”
  “如果她病治好了,那我还有一个活蹦乱跳的玲霜,这笔买卖,说什么都不亏。”
  “钱还是不够,治病很花钱,我就又回去干收债的,有几次被打到了脸,我好久都不敢回去。”
  “最后一次收债,有人用刀子往我肚子上捅,还好,我命硬,挺过来了,那一天我没去看她。”
  “后来我能爬起来了,我就去看她,我知道她知道了。陈二狗的嘴巴瞒不住,大嘴巴。我借口出去,她也不拦着,然后她在里面哭,我在外面哭。”
  “诶。”
  “我觉得我的玲霜真可怜,如果我有多一点钱,她就不会那么难过了。”
  说了这么几句,强哥的手抖了一下,嘴巴干了舔了舔嘴唇,他扭头问宁亦:“你有烟吗?”宁亦还没说话,他就自问自答上了,摇了摇头,“你肯定是不会抽的。”
  青年的样貌很惊艳,画似的。强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,干净,纯粹,生机勃勃的像一个春天。不会被烟尘包裹,病痛折磨,他还很年轻。
  嘿,是个beta。
  他的玲霜也是个beta,漂漂亮亮的beta。
  你如果喜欢一个人,那么每见一个人的时候你都会下意识去找那人的影子。不是因为样貌,而是你会不自控的去想,那个人会怎样,会不会将来也是那样。这是活了这么多年强哥总结出来的。日子太长了,不读书的人都快要成为了一个哲学家。
  强哥咳嗽了一声,脊背狠狠折了下去,嗓子刺啦的一下,哑了,他看着宁亦身上穿着的灰色大衣,劝说道:“年轻的时候不要想着穿一些很沉稳的颜色,没必要,花花绿绿的多好看,绿的,大红的,怎么艳怎么来。”
  “一点也不亮,人就没精神,看上去焉了吧唧的,很难看。”
  宁亦不说话,他本身就是个衣服架子,一米八的个头,肩宽腰窄,套个麻袋都是时尚。强哥只是这么说着,眼睛转向不知名角落,表达欲来的快去的也快。
  馄饨被吃完,宁亦开口纠正了强哥的错误,“他们不是我的男朋友,我们之间没那层关系。”
  强哥没应答,似听进去了又似乎没有,自顾自的岔开了话题,回答了宁亦最初的问题:“隔壁那家老板娘的儿子生了病,家里急需用钱,关门是没办法的事情,能卖的都卖了。”一阵唏嘘,“不过,结局挺好的,活了。”
  宁亦站起了身,低低对人道:“向前看吧,总要向前走的。”
  强哥抬头,29岁的年纪已经活出了40岁的模样,一笑就满是风霜,二十多岁的意气风发像是从来都没有过。一身的花花绿绿,难看的像是贴在墙上的小广告,偏偏他还是一年又一年的穿着。
  他说:“那只是一个故事而已。”
  宁亦没说话。
  强哥又说:“怎么会有人被一个只认识了三年零七个月的人影响了后半生呢。”他看着宁亦,眼里下了一场大雨,轻轻道:“不会的,毕竟那么短。”
  人走了,店里冷清清的,强哥端起碗去了厨房。
  这件事有些细节强哥没说,那就是小混混手上拿着刀,神情还特迷离漂浮,见人就乱挥刀。
  那个omega被拽着,盯着巷子口,眼泪哗哗的流。
  巷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堆着,强哥是想冲进去,但到底最后还是胆怯了,人家有刀,他什么也没有,只能站那,脑袋发晕。身后就忽的刮来一阵风,一个人三步并做两步直接跑了过去,抬脚就把人踹飞,白金的发把人的脸衬的格外的冷,强哥被那一下震慑到,一动都没动。
  小混混疼的在地上乱爬,捂着肚子。
  霍爷不动声色的用脚尖把刀踢的老远,蹲在了地上,五指拽着人的头发一拎,小混混疼的只嚎,白金发的人从口袋里掏出手机,打开了闪光灯,语气有条有条不紊:“哭有什么用,他敢这样对你就说明他一点也不怕报复,来,我们拍个照片,慢慢查,慢慢玩,被吓得跟什么一样。”
  这一幕,强哥在这人身上,他看到了年轻的自己。
  偏执,善于伪装。
  强哥不是第一天注意到霍爷的,至少不是这一天。
  出类拔萃的人到哪里都是焦点,强哥也总会在这条街上看到这么个人,还有他身边的那个。白金的发很好认,一年四季都跟在人后,会在下雨天将伞倾斜,人多的时候会眼神警告别人不要靠近。喜欢的肆无忌惮,但又会在那人面前遮遮掩掩。
  这样的人怎么会放弃呢?
  他放弃了吗?
  强哥洗完碗,坐在外面的椅子上,掏出了怀里的照片,他决定明天去白塔墓园看看。
  他要带上她最爱的向日葵,穿一身很帅很帅的衣服。
  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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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17章 基因缺陷的omega(十七)
  宁亦站在马路边等车,月亮挂在天上,车来车往。
  扭头去看藏在远处并不显眼的馄饨店,宁亦低下头去看脚下,强哥的店里没开空调,冷的脚底发麻,膝盖骨僵住。
  呼出的气成了白雾,一下子就散开。
  一辈子就那样,无力改变那就这么走下去,反正不会比这更差了,不是吗?
  赵清越晚上发了张照片,一个月亮和站的笔直的他。不过几分钟,底下就冒出了数条消息。一溜的夸夸,刷存在感的比比皆是,手往下一划,赵清越手指停住。
  不要催了,在写论文了!:赵师兄是有喜欢的人了吗?
  赵清越来了兴致。
  zqy:说说,我喜欢谁?
  几分钟过后。
  不要催了,在写论文了!:sorry啦师兄,我就是日常发癫而已,求求原谅我!!!
  zqy:……
  赵清越没去在管这人,点进了自己的相册,翻来覆去的看。
  坐着网约车回家后,宁亦思考他应该买一辆车作为代步工具,楼道的灯亮着,门被打开,与此同时,电子屏幕里一道光影投下。
  天亮了,宁亦吃了顿并不丰盛的早餐,收拾好户籍证明资料,拿好身份证就下了楼。
  薄雾笼罩在小区的半空中,宁亦于熹光中看到一道熟悉的人影。
  云水小区不是高档小区,这是宁亦特地选的地方,价格低。从高中毕业后,宁亦一直就想同季家切割,能省就省。所以这里住的不可能有机关单位的一把手,也不会有身价不菲的合作伙伴。
  所以他会是来找他的吗?
  宁亦不确定。
  是虞少还是虞总,身份的转变于此时的遇见让宁亦的脑中掀起无边的喧嚣震动,最终在走到人身边时恢复死寂。一张嘴就是疏远又生分,恭敬要把人捧起来。
  虞总这个称呼落下,虞汀白的额角不自然的抽动。
  宁亦自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就拖了个大行李箱头也不回的离开京都,一天也没停留,过往的人与物全被他抛弃在身后,谁都没有例外。
  是一个断了线风筝,没有线,哪里都能飘去。
  虞汀白问:“不和我说好久不见吗?”
  宁亦错愕,继续的低着头,轻轻的说:“我们之前见过的,在night,你,您当时喝醉了,打电话打到了我手机上。”
  “嗯。”
  几句话的时间,宁亦就将属于自己的情绪给收敛好,他把自己包裹起来,无坚不摧。
  那个燥热难耐的夏夜,无法开口的解释,从仓皇出逃的那一天终究成了记忆里的一角。
  他不记得了,该庆幸的,在七上八下的心跳中,宁亦尝到了舌尖的涩。
  大约是来谈公事的?宁亦脑袋里得出了这么个结论,云水小区最值钱的就这底下的地,要拆了重新盖?宁亦盘算着同等价位房子,他大概率要去郊区。休假结束,他就该坐五十多分钟的地铁,要提早半小时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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