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

  盯着没有一件属于自己东西的房间,宁亦很不高兴,不高兴的后果就是啪嗒啪嗒的掉眼泪,也没有人欺负他,可宁亦就是想哭。
  虞汀白没回应,他在画玫瑰。
  没人回应的宁亦吸吸鼻涕,他又在说话:“当你的东西不见了,那就是别人开始选择遗忘你。”
  “我看过一步电影,他们说,死亡不是终点,遗忘才是,可我还没死掉,为什么会被遗忘呢?”
  “为什么要忘掉我呢?”
  宁亦不懂,所以他问虞汀白:“你会忘掉我吗?”
  房间里只有有从窗外卷进来的呼呼风声,没人回应。
  人人都觉得不会说话的虞汀白这样不好,可宁亦觉得这样的他简直是太好了。他会听他讲话,不会打断他,不像季薇薇、季展云那样,只要他张口就会离开,生气到跺脚。
  季宁亦认真的说,承诺蔓延到很久很久以后,“虞汀白,我不会忘掉你,我会一直记得你。”
  虞汀白一个动作也没有动,他在看玫瑰,季宁亦也去看那开的大片的瑰丽色彩,提出了个小小的请求,很小声:“虞汀白,你能不能也记住我一下?”
  无人应答,玫瑰在摇晃。
  宁亦耷拉了个脑袋,喃喃对自己说了一个好吧。
  东西被丢掉就会被遗忘,小孩子的脑袋总会很跳跃。
  季宁亦在某天晚上躺在床上时才回想到那天夜、被擦掉的一切痕迹。恍然发觉,他那时不是为这些哭闹,而是在踏进季家的门时,所有人都用稀松平常的态度对待他,平静的好像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。
  可是明明季薇薇只离开了三天,她回来之后,所有人都是高兴的,是止不住的喧嚣吵闹。
  那时还是小小的季宁亦敏锐的触碰到了真相的边角——他不是构成这艘船的任何一个部件,他是一粒尘埃,是微不足道。
  只要把属于他的东西扔掉,那么他就可以被抛弃,被遗忘。
  这种微妙的思绪钻进了宁亦的血肉里,扎根在神经末梢,影响着他之后的每一次选择,每个决定。
  如果他不去见许以周,不回帝都,就不会见到霍野,那么所有糟糕的事情就都不会发生。
  给了机会又拒绝的人是季宁亦。
  一而再再二三伤害别人的是季宁亦。
  该说对不起的人还是季宁亦。
  宁亦手背发烫,那掉落的泪,终究还是‘落在’了他的手上,砸出了个血肉模糊的洞。
  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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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[摊手]小赵,加油。
  luv letter [让我康康]
  第16章 基因缺陷的omega(十六)
  人是会被眼泪所动容的,宁亦心里的愧疚从发芽的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。
  站在角落良久,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一前一后的走来,宁亦才从阴影里走出来,他没有进餐厅继续未吃完的晚餐,而是转身离开。
  黄昏已经落下,走到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,宁亦给赵清越发了条消息——我有点事情,就先走了。
  zqy:我送你,你现在在那?
  01:不用,已经打到车了。
  zqy:那明天八点我去接你。
  01:不用那么麻烦,明天民政局见吧。
  很客气的一来一回,情感波动近乎无限接近于零,根本就达不到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程度,婚姻是坟墓,得有爱意的加持才能义无反顾。
  可就是这样的态度,让他轻易就得到了一个与霍野、许以周截然不同的结果。
  赵清越全身都靠在了椅背上,莫名其妙的笑了一下。
  靠近季宁亦的第一步不是接近,是远离。
  宁亦没回家,坐着公交车在某一站停下,在路边找了个共享单车一路踩了几公里跑了圣和,后背在流汗,运动过后心脏急速跳动带来的血液奔腾让宁亦的脸颊潮红,吐出的喘息一下接着一下。
  圣和的教学楼灯火通明,宁亦买了个烤红薯,站定了看了一会,反复比对和记忆里的并没有什么改变后,才拖着有点疲倦的腿走向不远的小吃街。
  人挺挺多的,乱七八糟的食物香气从各个地方飘出来。
  宁亦很挑食,圣和的食堂不算难吃,各个地方的特色美食都有一点,但宁亦就吃不了多少。
  高中时期的宁亦一身白色校服套装,下巴尖尖的。用霍野的话来说,一米八的个子,除了骨头还是骨头,打一下都嫌硌手。
  为了治人不吃饭的坏毛病,宁亦被霍野带着在外吃,一来一去还长了点肉。
  宁亦站在一家烧烤店门前,确认了半天才发觉自己并没有走错。恍然一下,脑子里那句你们是圣和的学生这句话悄然浮现,大脑一下就构建出了联系——老板娘已经不做生意了。
  晚上的那顿宁亦根本没吃饱,在隔壁店点了碗馄饨,等人端上放上桌,宁亦突然没由来的就想问问:“隔壁那家餐馆为什么不开了?”
  高瘦的男人睁着迷茫的眼,一时转不过来弯。宁亦张嘴说出餐馆名称,就见人恍然大悟,笑呵呵问道:“你之前是圣和的学生吧。”
  宁亦点了一下头,他还记得面前这个高瘦男人,强哥。
  据说是当初摆摊遗留下来的称谓,寸头加上三白眼,脸上有条疤破坏了五官的协调性,盯着人就显凶相,与之相反的是他的脾气,意外的和善。
  强哥说:“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,没什么好讲的。”
  宁亦拿了个小碗倒了点醋,转头道:“我离开这四年了,外面的饭吃的有点不习惯,回来看看。”
  店里的人不多,强哥也有空闲和人唠唠,把人瞧了一遍才隐约记得好几年前一个模糊的人影。
  强哥拍了一下脑袋,茅塞顿开般的开口:“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霍爷的?”
  怕人带口音,宁亦张口略带疑问的确定:“霍野?”
  强哥越看越把人往记忆里的那个人代,笑呵呵的问:“你高中的时候是不是经常和一个染白金发的人来隔壁店吃饭?就是那个alpha。”
  宁亦确定了,强哥是在说霍野,有些意外,隔着四年居然还有人记得他们,定定的看着人回了一个是。
  蒸腾的雾气扑向脸颊,湿漉漉的暖。
  强哥点头:“那就是了。”一头白金的发,人群里扎眼的厉害,强哥来了兴致,高兴的给人分享当年的事情,语气感叹:“当年你不在,他一个人出来吃饭,有个omega被一个小混混盯上了,又没人上前帮忙,就你朋友,那个叫霍爷的一脚踹了上去,然后那个小混混就起不来了。”
  强哥啧了一下,表达出赞扬:“很帅。”
  “那是挺帅的。”宁亦低声附和道,可在他的记忆,他竟然搜刮不到一点关于这个事件的记忆,一点也没有。
  强哥挑了挑眉:“他和我年轻的时候很像。”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宁亦戳了戳碗里的馄饨,问:“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?”
  强哥回想着,给出了一个大致的时间:“夏天吧,你们快放假的时候。”
  宁亦沉默,那是在他们闹矛盾的时候,霍野出国前夕。
  强哥嘿嘿一笑,叹了一口大气,感叹道:“不过在那之后我就没见过他了,是出国了吗?”
  圣和的学生家里大多有钱,看人气势气度强哥也能分的出来,那个叫霍爷的,不是一般人。
  见宁亦低头看碗里的馄饨,不动嘴,强哥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,也没管合不合适,就突兀的问道:“你是怎么和霍爷分手的,还找了个跟霍爷差不多类型的男朋友的?”
  宁亦皱眉。
  强哥知道惹人不悦了,也没停止询问,手摸了摸口袋,有点想抽烟,“我就是觉的他那么喜欢你,怎么会和你分手,有点想知道理由。”
  一张脸从笑变的平静,强哥的身上的朝气就好像全被抽走了,整个人灰扑扑的,像蒙上一层暗暗的阴翳。
  馄饨没吃完,宁亦没说话。如果已经吃完了,宁亦大概率已经拍桌子付钱走人了,根本不会停留。
  这个问题很冒犯。
  强哥自顾自的对宁亦比了个手势,食指手指弯曲,比了个九,他问宁亦:“你知道我今年多少岁吗?”宁亦没回应,他也不在乎,自顾自的说下去,笑了一下,比哭难看:“我今年二十九岁。”
  宁亦抬头,望了眼强哥,带着点打量。比起四年前,如今的强哥瘦了很多,眼眶都凹了下去,头发近乎全白,如果带上口罩,佝偻着身躯,大约可以被错认为老人。
  其实在四年前,强哥的头发就被人给讨论过了,大片的白发很惹眼,但也不是多大的事情,毕竟少年白头并不稀奇。
  强哥和善的笑了笑,带着脸上的疤痕抽动,过早衰老的脸和提不起精神的眼神,使得凶相变的可怜,像霜打了的茄子。
  宁亦:“你想告诉我什么?”
  强哥眨了眨眼,语气幽幽:“我给你讲个故事吧。”
  宁亦: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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